苟友分章 14

虞安逸YAY /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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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风,非幡,仁者心。——《六祖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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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卑斯山脉的冰川化成林特河,形成了苏黎世湖。苏黎世是沿湖最的城市,位于瑞士。

对对天鹅徜徉在的湖中,有远山环绕,也有繁华相伴。的谭嚣也直都觉得这里就是童话或者神鬼志异里的仙境。

但并是因为景,而是因为那半年的时光太珍贵,令牵梦绕。

那时候谭嚣十岁,谭熙十二岁,往回看是概差多的年纪,但在当时,差是相差千里,何况两个孩子的成环境于悬殊。谭嚣总觉得很多,甚至已经远比二十岁的田老师还厉害。

太崇拜这个

其实连崇拜都足以说明问题。

小孩子的很单纯,但也可以很繁杂。,在崇拜之外,还有太多太多的喜欢、依赖、珍视

韩静翎有意培养兄谊,再对谭嚣冷言冷语,还私里告诉谭熙,“可怜”和“同”这个

可怜等于喜欢,同等于珍视。

可怜和同都带有等的优越。韩静翎让自己和自己的子始终都站在德的制点。

谭熙和谭嚣终究是两个孩子。那时候本想到,比冷言冷语还残忍的其实是视对方——视个活生生的——为条等着被施恩的

最悲哀的是,自己是懂什么是施恩,只知起生活的就是家

而且们的生活这样富足,每天都摇着尾巴万分万分的恩。

取了名字的那个,就是这辈子的主

“嚣嚣,come。”谭熙摞给两三岁小孩念的幼,唤学英语。

谭熙正值男孩子的声期,每次喊“嚣嚣”两个字的声音好像都样,但是谭嚣喜欢这种千万化,因为那都是名字的声音。

谭嚣很积极地跑去从手里抢们从图书馆里借的英文书,又很积极地跑到落地窗边的木质书桌端正地坐好,等讲课。

虽然英文课实在太无趣,但这是耐心给讲的,非常乐意

谭熙从最简单的二十六个字讲起,小写、发音、正图把的英语基础打扎实,讲课也像模像样,还给留课作业。

学的很,谭熙让李仁镇叔叔开车带们去市图书馆,借回些哄幼的英文书,面画的全是小的那种,然把简短的语句读给,让开始记些诸如小兔子、小鸭子、小河马这些弱智词汇。

谭嚣还是学的很,并且觉得这太弱智了。

毕竟用中文都已经能“著书”,虽然仍喜欢看连环画,但是给本字典,能啃篇文字的民文学版社版本的《西游记》。当弱智哄,整天让些bunny,duckling,hippo之类的单词,起初还能耐着子学,如此几天,谭嚣是真的忍了了。

十岁了,是两岁、三岁。

于是买的图文注音版《唐诗三百首》放到手里,手叉,很嚣张地说:“这些全都会背。是傻子,而且记忆非常好,的英语吗?”

谭熙听的懂是什么意思,当即翻三百页个字都看懂的唐诗,哑着嗓子惊讶地问:“Really?All of these?”

谭嚣听太懂说的英文,但是单从语气就能猜很惊讶,笑的更加灿烂:“Yes、哼、是的、没错,全都会背。”

这个技能也是常年在孤院里当老的神技之

谭熙放《唐诗三百首》,又了几本摊开的英语幼,说:“Then let’s try something else,嚣嚣。”

谭熙李叔叔载们去市里,先去图书馆还了幼,然又去书店买了本当年最童读《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这本书太,市图书馆里的德语版、法语版、英语版的好几本都已经被借走了,们只能买本新的。

谭熙其实直想给买新书,但去图书馆借阅,说是在孤院养成的习惯,觉得书这么好的东西,得与分享。之那些幼们看的很也的确觉得借阅是最好的方法,但是文字版的小说读起可就没这么了,买本新书还方画和注释,于是给的零钱给买了本新的。

韩静翎知立刻表扬了谭熙,也嘱咐好好跟学英语。

从幼话读跳到英文原版的《哈利·波特》,对谭嚣讲确实有飞跃的难度。也正因为这个难度,才真的开始佩和崇拜

谭熙真的是个极其有耐心也喜欢钻研的好老师,概从十二岁开始就已经能看可以成为代名师授和全知名的畅销书作家。

遍地给念《哈利·波特》里的每句话,让懂的词,等用电脑的英汉电子词典查这些的词,再跟着重新念几遍这句话,直到谭嚣彻底理解,才用同样的方式学习句。

谭熙已经看这本《哈利·波特》,但是之只是自己通读,并没还有逐字逐句地认真读,所以在英语的时候,也偶尔会遇到生词,也会去查英英词典,然自己的词汇量。

最开始几天,谭嚣天最多只能跟学习两三页文字就已经“消化良”,可是谭嚣的聪明并输给多少,加小孩子学新语言本就很,谭嚣又喜欢听讲课,于是才学了个月,兄已经能以章到天好几章的速度读这本书。

《哈利·波特》第部 并,可是读完的时候,谭嚣的英语已经有了质的步。加之谭熙每天跟讲英语,两也反复看些英文的画片,诸如迪士尼的《狮子王》、《木兰》、《阿拉丁神灯》,谭嚣觉得自己突然有天就豁然开朗地听懂了切。

英语是谭嚣学会的第门外语。觉得太神奇了,殊知学习语言就是这样,从量到质都是厚积薄发、豁然开朗。

那天谭熙带着读完这本书的最章、最页、最句,嗓子说累了,声音异常沙哑,咳了几声。

没想到会突然凑,在还未发育成熟的喉结

完以,谭嚣的喉咙,说:“谢谢读完这本书。辛苦了!去给!”

谭熙愣了瞬,谭嚣已经跑走了。

喜欢的伤、残疾之、眼泪划,这是在孤院里养成的习惯,谭熙觉得这个习惯真的很有意思。

只是想表达对别的安、肯定和喜欢。

谭熙从小就读于基督会学校,虽然十二岁的太理解什么是信仰,但是莫名觉得这个习惯让看起像个博众生的神明。若有魔法或是神概会用去治愈凡的伤、抹掉凡的伤疤。

谭熙自己的喉咙,很想早点度苦的声期。嗓音实在太难听,到底是怎么忍受这种忽忽低、忽好忽哑的声音,跟着读完整本书的。

谭嚣也没有传授英文。

能听懂说话之,韩静翎办的新学校还没有开学。所以也想些汉语,顺炫耀炫耀的《唐诗三百首》神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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